辽宁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以下简称“我会”)拟设立法务与财税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聚集我省在财税及法律等领域的专业机构和人才,搭建一个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平台,对我会的会员企业实施精准服务,共同助推辽宁经济的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辽宁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专业委员会工作通则》制定本通则。
第二章 组建与运行
第二条 专委会由辽宁省内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优秀代表组成,主要涵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等机构的专业精英人才。
第三条 专委会将面向法务及审计领域,为会员企业打造平台化、标准化的服务体系,遵循“全方位、补短板、助发展”的原则,对我会的会员企业在上述领域内的多种需求提供全面支持与协助,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第三章 工作开展
第四条 通过不定期的论坛、讲座、座谈、调研、联谊等方式,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务与审计方面的专业支持,共同打造我会在上述领域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专委会组织向会员企业对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所,介绍各类相关业务,并针对会员企业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具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专委会组织向会员企业介绍各类相关业务,针对会员需求提供支持和协助,并在以下服务内容方面提供专业、一流的业务咨询及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财税服务方向:提供审计、税务咨询等服务,包括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税务筹划、清算业务、企业估值等;
2、法务服务方向:提供公司事务、证券与资本市场、刑事辩护与代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行政诉讼、涉外法律业务、风险防控、知识产权、劳动与雇佣、政府与涉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评估服务业务:提供企业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方面的服务。
上述项目的咨询服务,专委会一律免费提供,需要收费的项目需和会员企业协商,在原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供特别优惠的服务。
第五条 专委会要针对区域内重点行业及行业内的核心企业组织座谈、交流和学习,加深对细分行业及业务的理解,对该行业产业链中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梳理、走访、调研,重点对广大中、小型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六条 专委会于每年十二月份制定下一年度的详细工作计划,并且将企业调研和走访常态化,提前有针对性的确定调研企业名单。
第七条 由我会秘书处及专委会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专委会日常工作联络,以及会员企业的需求搜集与整理,并提供点对点的对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