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及原则
(一)定义
本《申报指南》所指技术改造项目,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二)依据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推动工业投资快速增长,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不断提升,根据《辽宁省财政厅 工信厅 发改委关于印发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经规〔2021〕5号)的有关要求,设立数字化改造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三)原则
专项资金立足支持一个完整年度发生的有效投资,重点针对2020年9月30日至申报时点发生的近一年度的投资给予支持。同时兼顾能够有效拉动今年工业投资的增长,申报项目的投资规模(备案或核准文件的投资额)原则上要达到500万元以上,具备入统条件。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1.支持对象。符合《申报指南》支持方向,依法在辽宁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承担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支持的企业范围为辽宁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
2.申报条件。一是申报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新建项目,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二是申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三是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含符合产业政策,依法审批和建设的存量“两高”项目)。
(二)支持方向及方式
重点支持数字化改造、绿色低碳改造、产业基础能力再造、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安全生产改造等工业投资项目。
1.数字化改造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不含企业并购重组、征地等支出)总投资额的30%,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重点围绕车间/工厂设计数字化、产品设计数字化、制造过程装备数字化、制造过程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支持离散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围绕车间/工厂设计数字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制造过程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支持流程型数字化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