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国有企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对全省工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改造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对地区、行业工业经济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3、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对工业领域新组建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企业兼并、破产以及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工作;
4、对我省工业领域协会进行规划、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推动行业协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功能建设;
5、组织行业协会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业价格竞争,维护公平竞争;
6、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7、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8、开展工业经济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9、组织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相互间和国际间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协作;
10、搜集、整理、交流国内外经济信息、编辑、出版刊物,为行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1、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12、经政府部门同意,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13、组织展销会、展览会等;
14、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促进工业技术进步和为企业拓展市场服务;
15、培训工业经济、企业管理、技术人才,引进国内外人才;
16、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
17、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18、组织我省工业企业承揽国内外大、中、小型基建,技改技措,成套项目,参与西部大开发建设;
19、组织我省工业企业开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招商引资、开展合资、合作项目;
20、组织我省工业企业物资交流、产品配套、调剂余缺;
21、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