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准确把握并传达这一文件精神,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委托中国服务型制造联盟组织撰写系列解读文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2016年印发的《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行动指南》也明确把“设计服务提升行动”作为四大主要行动之一。这表明,工业设计已经成为服务型制造的重要方向之一,服务型制造创新设计能力的提升是政策关注的重点之一,创新设计能力提升就是要推动设计、服务、管理、工程的高度融合。
现代服务业的产生与发展以信息系统(IS,information system)为基础,突破了传统生产性和消费性服务业的范围,那些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文化含量的服务业在“服务模式创新”上产生的巨大需求。由于新领域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领域知识需求越来越宽,“综合设计力”成为服务创新与设计的新特征。这种综合设计力表现为:可持续能力(与时俱进的能力)、文化创造能力(组织影响力)、新科技的获取与运用能力(人才资源综合能力)等,归结起来就是“集群能力”。
社会信息系统的形成与发展,既是产业及社会范式的基础,也是服务型制造的发展路径。可以包括以下四类:(1)基础服务领域(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2)生产和市场服务领域(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3)个人消费服务领域(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4) 公共服务领域(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二)服务型制造即产品设计的服务观
辩证地看,产品和服务对用户价值而言,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广义上讲,产品也是一种服务。这就将设计目标与管理目标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产品是通过自身功能与用户的使用行为来实现价值的,而服务的价值则是由企业或组织与用户的共创行为实现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将服务设计理解为设计一个服务组织的功能。同样符合“产品形式服从功能”的经典设计原则。换言之,就是“企业服从服务价值”。
服务型制造就是规划和设计组织如何提供用户价值的过程,实现服务价值与商业价值的转换。设计工作内容包括:1)目标状态描述、2)组织条件描述(或初始状态,对于企业转型而言)、3)过程与环境描述、4)路径选择与规划。设计战略将用户价值作为目标,首先是用户价值的发现与创新,其次是建立服务的动态系统。二者构成了服务型制造的目标与途径。如何正确和准确地描述服务目标是服务设计战略成败的关键。服务的价值常常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效益(Benefit)、体验(Experience)、效率(Efficiency),这三者构成了描述服务战略目标的三个方面,服务价值=利益+体验+效率。设计的目标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种模式,是整合的系统即服务模式(Service Model),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描述和评价服务系统:服务价值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