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准确把握并传达这一文件精神,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委托中国服务型制造联盟组织撰写系列解读文章.
2. 转型路径与实践方向
依托总集成总承包模式,制造企业的转型路径与实践方向为:
(1)依托核心产品的可嵌入性,向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基于模块化技术,实现产品接口的标准化、通用化,利用主营核心产品创造强大的嵌入性,突破传统行业界限,整合优质资源,为面向结果需求的客户提供基于主营核心产品的“交钥匙工程”。
(2)集成相关制造业务,向客户提供成套性服务
借助数字化技术,搭建“硬件+软件+平台+服务”集成系统,将与主营制造业务密切相关的资源整合并集成,提供包括产品设计、设备提供、安装调试在内的一体化成套性服务业务,为客户提供面向其问题解决的集成方案。
(3)面向集成式的项目工程,提升资源整合的服务能力
考虑项目工程所需资源离散,过程标准不一,结果需要集成的特点,建立以项目工程目标为导向的设计、制造与组装为一体的实施框架体系,引导相关参与主体围绕项目需求,预先参与项目设计过程;提升资源整合,实现从“封闭式参与”向“开放式参与”的转变,提升资源整合的效率与质量。
(4)围绕客户购置或使用产品的目的,实现供需价值的更大创造
打破企业产品主导逻辑的传统思维,实现产品服务集成体由面向产品的产品服务系统,向面向使用的产品服务系统,到面向结果的产品服务系统的转变,最终演变的结果趋向总集成总承包,进而实现客户与企业更具竞争力的价值创造。
四、政策措施及对策建议
1. 政策措施
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推广与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模式时应给予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1)完善区域产业集群内企业间的协同能力
完善区域产业治理,形成产业集群,凝聚集群合力,发挥上下游产业相依的规模经济优势;设计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助力企业核心产品的制造技术攻关,并加速优质互补产业资源的整合。
(2)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
因地制宜,更具聚焦性地定义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尝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在政策上,打破产业内上下游企业恶性竞争的格局。鼓励欠发达地区企业通过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摆脱劣势,实现突破发展。
(3)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完善金融贷款体系,支持企业阶段性融资需求,提供优惠的融资条件,满足制造企业在产品服务集成与承包过程的资金难题,如研发、技术升级改造、数字化平台搭建等,确保企业协同服务的价值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