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做好2022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创新化指标: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获得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至少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至少3项(含);或近2年内企业主持(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或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条件或环境;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发展规划设置数字化转型模块,应用工业互联网、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本行业所需的数字化新产品提高企业生产、物流、质量、管理等环节水平。
3.重点领域条件。
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三篇大文章”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智造强省“十四五”规划中所列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企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或属于辽宁省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和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符合工业低碳和绿色制造发展方向。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梯度培育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咨询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于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的,需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最高梯度进行申报。对于申报“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产品(技术)。
2.申报方式。梯度培育工作将通过网上申报形式开展,企业需注册并登录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nqypt.cn),点击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申报系统申报,或直接注册并登录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申报系统(http://218.60.144.103),提交相关报表及材料。
3.筛选方式。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注册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推荐至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经各区、县(市)初审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形成结果和意见报送至辽宁省工信厅审核。
4.公示公开。经专家评审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梯度培育计划确定企业(产品)名单,并对拟认定的 “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印发认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