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做好2022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原则上,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产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当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申报 “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的单位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1-3)。
2.申报单位均要在线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
3.申报单位需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将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刻盘,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一致性。
(三)有效管理
1.所有申报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要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近3年无偷漏税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如企业存在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立即撤销所获称号,三年内不得申报。
2.被认定的产品或企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仍符合相关条件的产品或企业可在期满当年按通知要求重新申报。(2018年度获得省级认定企业已于2021年底过期,2019年度企业将于2022年底过期,本次需根据实际重新申报)
3.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有关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信息更新,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获称号。
四、保障措施
(一)按要求网上填报“专精特新”企业报表。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在网上填报有关信息,其中需按年度组织已获“专精特新”企业称号并仍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企业填报《辽宁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按季度组织上述企业填报《辽宁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见附件6),调度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情况。每年申报期结束后更新和调整培育库企业名单。培育库企业将作为主要候选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强化工作组织。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梯度培育工作,明确负责(科)室,指定专门联系人,加强“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的跟踪监测,组织所有培育企业通过网上直报方式参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http://baosong.miit.gov.vn),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做好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落细。同时要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行业处室、县区的沟通协作,集聚各方资源和政策,共同组织、推动和支持本地区中小企业实现“专精特新”发展。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网址和时间要求。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初审,时间为2022年2月9日-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