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准确把握并传达这一文件精神,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委托中国服务型制造联盟组织撰写系列解读文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准确把握并传达这一文件精神,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委托中国服务型制造联盟组织撰写系列解读文章.
一、内涵解释
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是指除为用户提供主营业务的核心产品之外,能够利用主营核心产品的强大嵌入性,组织外部资源(包括基础、厂房、外围设施建设)并加以集成为用户提供“交钥匙工程”;或集成相关的制造业务,实现与主营制造业务的联动,为用户提供装备成套性的服务(包括系统设计、系统设备提供、系统安装调试)。
该模式的构成要件是:(1)制造企业在该模式提供前的状态: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业务是部分化的,即不能以集成化、系统化的方式综合解决客户问题,但该产品/业务已构成了满足客户需求的核心内容;(2)制造企业在该模式实施过程是:制造企业面向客户整体性或结果性的需求,围绕核心产品/业务积极展开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的其他产品或服务;(3)制造企业在该模式提供后的状态:客户能以较低的价格得到完整性的解决方案,制造企业通过相关资源的整合与集成,拓展了业务面,削减了不同任务执行的协同成本。
该模式发展的原因是:(1)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面向复杂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对涉及产业链中相关参与主体的协同管理;(2)实物产品趋向同质,跨界的资源整合有助于制造企业创造1+1>2的溢出效应;(3)相较于离散的售后关系维系,客户对总集成总承包商依赖性更强。
该模式对制造企业提质增效方面的作用是:(1)可实现范围经济下的规模经济,即协同不同相关主体在完成总集成总承包的过程中,更能实现成本的削减与客户价值的创造;(2)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模式的提供有助于实现与客户关系的长期自然绑定,扩大了服务价值创造的时间与空间;(3)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模式的提供有助于制造企业在夯实产品制造基础上,推动行业内的标准化、模块化进程。
二、发展情况
1. 国内外发展演变、现状与趋势
随着解决客户问题所需实物产品种类的增加,如家庭装修,加大增加了工程或技术完成的复杂度,协同服务逐渐孕育而生,且在价值创造中的比重逐渐增大。资源或能力较强的制造企业逐渐从生产单一功能的实物产品转向为客户提供集成不同种类的产品服务集成体,为客户提供总集成总承包,如美国